《海外業務員工合規行為準則》(以下簡稱行為準則)是公司在依法合規經營方面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和道德標準,是公司持續取得成功的重要基礎。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各級海外業務員工行為,保障依法依規開展海外經營活動,根據公司合規管理要求,制定本行為準則。
行為準則適用於公司海外業務以及涉及或從事海外業務的所屬單位和駐外機構的所有員工,以及代表公司從事海外業務經營活動的協力廠商(以下簡稱員工)。涉及或從事海外業務的單位和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崇德崇學、向上向善”的價值準則,並滿足堅持誠實守規、維護公平競爭、防止賄賂腐敗、回避利益衝突、保守商業秘密、尊重員工權利和健康安全環保七個方面的合規要求。
堅持誠實守規
1.始終將公司利益放在首位,認同公司文化及宗旨,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努力維護公司社會形象及良好聲譽。
2.充分知曉任何違反法律、法規及合規要求的行為都可能需要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並對公司聲譽造成損害。
3.不得實施一切可能導致公司陷入違法嫌疑或被明令禁止的不道德行為。
4.以尊重及謙遜的態度對待所有同事及訪客,尊重工作所在國的宗教信仰和文化習俗。
5.以信任和協作的態度,與同事或上級領導溝通工作問題,相互配合完成工作任務。
6.以誠實、公平的態度對待所有客戶,確保向客戶溝通或介紹的資訊真實準確,不得通過誤導現有或潛在客戶獲取業務。
7.不得偷盜、濫用公司財產或公司授予的權力。
8.不得偽造或篡改工作記錄、投標檔或其他材料。
9.不得通過危害或威脅危害人身或財產安全的方式,不當影響任何同事、客戶、競爭對手或其他人的行為。